一、项目编号
************1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327
三、项目名称
******公安局派出所案管室智能化设备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走新路601号
中标(成交)金额:57.79(万元)
综合评分法:97.87(分)
工程类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包含的内容
施工工期:合同约定
项目经理:陈敏
执业证书信息:鄂******9849
五、评审小组成员
任洁,杨水平,沈玉珍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5-23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南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0.577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浠水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贴息政策。凡在浠水县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企业新中标政府采购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业务给予财政贷款贴息。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各有关当事人对******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月山路 3 号
联系方式:杨水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92号
联系方式:钱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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