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建设项目
答疑文件02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P19-P20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的执(从)业资格证书未能显示有效期,必须出具执(从)业资格本人继续教育合格相关证明材料或网络截图证明其执(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内有效期已去除,系统不再记录和显示证书有效期,仅显示继续教育完成年份,不显示具体有效期,完成继续教育则证明证书有效。请问是否直接放职业培训合格证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能证明证书有效即可。
问题二:P19-P20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的执(从)业资格证书未能显示有效期,必须出具执(从)业资格本人继续教育合格相关证明材料或网络截图证明其执(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省外企业持证人员所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内有效期已去除,系统不再记录和显示证书有效期,仅显示继续教育完成年份,不显示具体有效期,完成继续教育则证明证书有效。请问是否直接放职业培训合格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教育完成年份截图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能证明证书有效即可。
问题三: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表中列了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技术负责人这两个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要求打了斜杠,请问这两个人员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回复: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表中列了项目副经理、项目副技术负责人这两个岗位,人员数量未作强制要求。
问题四:关于招标文件中“7、招标文件中规定有效的执(从)业资格证书未能显示有效期,必须出具执(从)业资格本人继续教育合格相关证明材料或网络截图证明其执(从)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这点有以下疑问:请问这个“有效期”是怎么定义的?是要显示到具体时间还是显示证书有效就可以?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能证明证书有效即可。
问题五:
(1)场地用地红线以外空地是否可以布置项目部等办公、生活用房?
回复:可以。
(2)招标文件1.11不允许分包,是指不允许进行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吗?
回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BIM部分是否要求提供BIM模型?
回复:不需要提供BIM模型。
(4)工期要求未提供开竣工日期,编制进度计划时开竣工日期为自拟吗?
回复:按实施周期编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5)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公布表中,备灾救灾仓库土建工程清单第30项清单直行楼梯综合单价是否有误,与31项清单相比,30项清单混凝土标号为C35、31项为C30,其他条件不变,但30项综合单价比31项低,综合单价不合理,请复核是否正确?
回复:经复核备灾救灾仓库土建工程第30项、第31项“直形楼梯”清单综合单价无误。楼梯价格除受混凝土等级影响外,楼梯每平方米混凝土含量对综合单价亦有影响,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综合考虑楼梯混凝土平方米含量自行报价。
(6)按设计图纸,铝合金窗有平开窗、推拉窗、上悬窗及固定窗的窗型且图纸中提到“所有平开窗均加强防脱落措施”,招标清单中未对窗型分开计价,不同窗型价格不一样,能否按窗型分开计价?
回复:固定窗 窗型窗子在清单项“铝合金固定窗”中按㎡计;平开窗、上悬窗、推拉窗 窗型窗子在清单项“铝合金窗”中综合按㎡计,平开窗加强防脱落措施、窗开启方式的价格差异在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应结合图纸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7)备灾救灾仓库图纸中有玻璃幕墙,但清单中没有相对应的清单项,是否漏项?
回复:未漏项。玻璃幕墙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计。
(8)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面层控制价清单描述喷射厚度为80mm,但设计图中为100mm,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
(9)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在图纸中未找到具体要求,清单中也未描述,请确定防火涂料的具体厚度。
回复: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相关要求详见结构设计说明,清单项目特征中已明确:“防火涂料的种类、性能、涂层厚度在满足设计耐火极限及其他设计要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防火涂料具体厚度由投标人结合设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15钢构件的防火
15.1.本建筑工程地上耐火等级为二级,要求耐火极限,柱:2.5h,梁:1.5h,其他构件:1.0h。
15.2.构件加工质量应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及相应结构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
15.3.钢结构的防火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防火涂料的性能,涂层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附表1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第二~四的规定。钢构件的耐火极限同时应满足《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49-2017中3.1.1、3.1.2、3.1.3的要求。
注: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云南省红十字会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