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一)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长沙市天心区朝阳巷遗址古井及F8相关遗迹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协作委托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323439.00元
(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次委托工作需求:?该项目共计需拼对陶瓷片207袋,并对所有可拼对器物进行粘接,统计陶瓷片207袋、小件456件,修复陶瓷器281件,绘图800件,拓片20件,拍照1481件。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期内接受委托,开展并按要求完成“2022~2023年长沙市天心区朝阳巷遗址古井及F8相关遗迹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协作委托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提供劳务人员及其技术(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专业工具、专业设备和耗材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四)协作技术要求:
1、拼对、粘接工作
应对同一遗迹单位内的所有可拼对器物残片按照器类、形状及其接痕进行拼对、粘接。
主要要求如下:应对同一遗迹单位内的所有器物残片进行拼对整理,确保找到同一件器物的所有残片进行全部拼对。遗迹单位出土陶瓷片有多袋的,需要跨袋进行充分拼对。拼对茬口应整洁干净,选择合适的黏结剂进行粘接,避免使用不可逆黏结剂,粘合应紧密,防止二次开裂;粘合时应保持器表干净,尽量避免胶水流至器表;拼对结果应完整体现原器物形态,不得变形。
2、统计工作
按最小堆积单位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器形与陶瓷片统计。
主要要求如下:拼对粘接结束后,按最小堆积单位,陶器按照陶质、陶色、纹饰的不同,瓷器按照胎质、釉色、纹饰等不同进行器形统计和陶瓷片统计。统计时应确保标准统一,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统计结果应客观的体现在器形统计表与陶瓷片统计表中,表格要求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修复工作
在充分拼对以及正确粘接的基础上进行固形修复。
主要要求如下:在按要求充分拼对以及正确粘接的基础上进行固形修复;需以石膏等可逆性材料进行修补者,应在维持文物原真性的前提下,保证拼接部位缝隙小、修补部位牢固及美观、整体不变形、原表面干净;所有进行修复工作的器物,需以表格方式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修复器物的顺序号、器物编号(以标签为准)、修复人及修复日期等。
4、绘图工作
绘图工作有两种方式,一是传统绘图方式,二是采用电脑绘图方式,可二选一。
绘图方法应符合考古行业规范,采用正投影方式绘制,比例根据器物实际大小按(1:1、1:2或1:4)描绘,全面体现器物轮廓以及器表各类构件、纹饰、釉等细部特征,保证器物图纸原真性,达到发表水平。所有器物绘图下应标注器物编号(以标签为准)、图名、线段比例尺、绘图人及绘图日期等,另传统绘图应在底图绘制完毕后描绘硫酸纸线图,同时做好图纸电子化及绘图登记表。
5、拓片工作
应保证拓片的质量及清晰程度,需注明所拓文物标本的部位。所有进行拓片工作的器物,需以表格方式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拓印器物的顺序号、器物编号(以标签为准)、拓印位置、拓印人及拓印日期等。
6、照相工作
以数码照片为主,必要时采用胶片拍摄。拍摄文物标本时应选择合适的背景纸、放置比例尺,对所整理遗迹的每件文物标本进行拍摄,每件文物包括其全身和有突出特征的局部。如有明显的器物组合,必要时需按器物组合一同拍摄。
所有照相器物应登记,记录内容包括照片编号(顺序号)、遗迹或器物编号(以标签为准)、拍摄人、拍摄日期等,局部照另需标明拍摄部位、拍摄方向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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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
(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1、总体要求
1.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及行业专业要求、采购人的要求及评标因素等规定协助采购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开展协作工作
1.2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完成资料整理协作委托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延长工作时限。
1.3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文物保护法规,具备良好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职业操守。在工作过程中爱护文物,按考古工作规范搬运文物。
1.4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考古资料,所有的工作成果须严格保密。
1.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投标因素中关于《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本项目技术力量配备情况表》内提供的人员组建专用于本项目的工作队伍,并按采购人要求详细列出用于本项目的负责人、绘图技术人员、拼对技术人员、修复技术人员、摄像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等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6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工作安全制度,并对所安排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前告知注意事项。如由成交供应商人员所引起的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责任,同时采购人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人员配备要求
2.1成交供应商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成交供应商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考古专业专科学历以上,熟悉考古资料整理并参加过简报或报告的整理工作。
2.2须至少配备16名工作人员,其中5名为有较丰富拼对、粘接以及统计经验的技术人员、5名有修复经验的技术人员、5名有绘图经验的技术人员,1名熟悉文物摄影的工作人员。若所配备的工作人员无法兼项工作,则需补充可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2.3投标人实际安排的整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内人员身份信息一致。整理工作开始后,采购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会对整理人员拼对、统计、修复、绘图、照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核验,如发现问题,应限时协作方整改。若发现协作人员不能胜任,则协作单位须提供新的能胜任该工作的人员。确定的整理人员符合条件后开展的整理工作过程中,会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须限时整改。
3、设备配备要求
须及时、保质、足量配备投入本项目的工作设备及仪器,包括:刮削刀具、粘合剂、修补用品、绘图、照相机、扫描仪、电脑等。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标准及要求:
1、协作项目资料提交要求
1.1在协作委托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依据采购人要求、行业规范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器形统计表、陶瓷片统计表,修复器物登记表,器物底图、线图及绘图登记表,拓片及拓片登记表,器物照片及照相登记表,所有扫描图等整理汇总。
1.2成交供应商原则应在项目合同到期日按照本标书具体要求内容向采购人移交上述相关资料。
1.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工作无差错、无遗漏。
2、资料移交目录
2.1器形统计表、陶瓷片统计表
2.2已修复的器物登记表
2.3器物底图、线图及绘图登记表。
2.4拓片及拓片登记表
2.5器物照片及照相登记表。
3、验收流程
考古整理项目协作委托服务完成后,采购人按行业标准组织验收,采取评分制(80分为合格线),如未达到合格线的,验收组提出整改和核减相应经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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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
(七)其他要求
1、服务时间:150天,合同签订后各项协作委托服务均需在规定的服务时间内完成。
2、付款方式:自双方签订合同并且项目正常开展后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和付款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50%。自协作服务全部完成且通过验收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申请支付50%合同尾款。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全额以长沙市国库集中支付局的支付时间及全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的理由。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事故均应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成交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拟派驻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及相关管理等费用。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行业要求和政策变化可对技术服务要求作出适当修改、调整和增减。
7、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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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