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省道靖江段沿线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设施(S232交通智能化完善工程)
(232JJD-DZ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32省道靖江段建设工程 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靖江市城投基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32省道靖江段沿线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设施(S232交通智能化完善工程)232JJD-DZ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32省道靖江段建设工程,起于泰兴-靖江界(五圩港),于五圩闸北侧与232省道泰兴段相接,经生祠镇东,上跨大靖港及横港,从东兴镇西侧预留的走廊带中穿越后,路线终点在东兴镇西侧止于上五圩港。路线全长约15.535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5.5m,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应根据要求提供整套系统交付、供货(含备件)、运输、安装、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技术文件、培训及在 2 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全套服务,最终实现完整的交通智能化系统。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即232JJD-DZJC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采购安装调试;
(2)供电传输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配套的电缆及土建;
(4)测试和维修设备;
(5)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转工作;
(6)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
(7)提供的文件包括应用软件的源程序、数据库结构、程序清单、备份盘、图纸和资 料、备件清单、操作与维护手册;
(8)系统软、硬设备在 2 年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
(9)******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供货期要求: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划到 2025年 08月30日全部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结束日期以通过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监控摄像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监控摄像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同意供货承诺书。
3.1.2 投标人自2020 年 1 月 1 日(指交/竣工日期)以来完成过监控摄像设备供货项目或交通智能化施工项目(须含监控摄像设备供货)。
3.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含暂定)”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
3.2 本次招标_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7月 07日至 2025 年 07月1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 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 (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 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 ******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7。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 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
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7月 30日 09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 07月 30日 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靖江市车站路46号
联系人:刘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98号光芒大厦6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23-8******、******
传真:0523-8******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 用“综合评估法”。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 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 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 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 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 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 作为证明材料。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提供对应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流程),且注明该补充证明材料具体用途,并放于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处。
8.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 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 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 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 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 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 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 澄清。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 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 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 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07月07日16:00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23:59时。
招标文件获取:(1)未交纳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9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9:00时)前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并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10:00时)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11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